注册价格公司成立后私车公用如何操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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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价格公司成立后私车公用如何操作呢?

注册苏州公司成立之后会涉及到业务人员费用的报销,财务根据取得的消费凭据进行入账,我们有时会遇到注册的公司名下没有车,但是业务人员或者股东报销的油费时应该如何操作呢?今天就问大家讲解下有关私车公用的相关问题。

针对私车公用国税局给出的标准答案:签订私车公用协议,具体怎么签这个没有统一的格式。企业需要确定好租赁期间、租赁费用以及相关的权利义务。当发生相关费用时,据实报销,并不是签了协议就可以肆无忌惮的报销费用了,要在合理范围内进行报销,如何界定合理性呢,企业可以根据公司的规模以及办理公司相关业务时每个月的油耗据实报销。同时根据租赁协议也可以去委托其他人去办理相关的租赁型的消费凭据,这部分也是可以作为企业的费用。

当发生相关费用时,这部分费用是否可以税前扣除呢,有的省说“可以”,有的省说“不可以”。但是根据有的省份的相关规定,企业因业务的需要可以租赁公司或者个人的车辆,但是企业需要与其签订6月份以上的租赁协议,在租赁期间产生的过路过桥费、油费、修理费等费用允许在税前扣除。应由个人承担的车辆购置税、保险费之类的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总的来说,对于私车公用的费用,只要与企业发生的与收入有关的合理化的支出,是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扣除的,但是这些费用要取得合理的消费凭据才可以扣除。

还是要提醒大家一下:私车公用要签订协议、规范核算,具体的还是要看当地的政策规定,同时相关的资料要提前准备好备查,以此来证明费用的发生真实、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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